2022年11月4日至6日,海亮警務室社區民警接到轄區某小區多名業主通過電話、微信等形式反映小區內某住戶經常在休息時間飲酒和開展娛樂活動,由此產生的噪聲已嚴重影響到了該棟樓居民的正常休息,已多次向社區和物業反映,但問題始終得不到妥善處理,希望社區民警關注。
2022年11月7日,海亮警務室社區民警聯合社區網格員、物業工作人員對涉事樓棟住戶進行走訪核查。社區民警在走訪中發現,該棟樓居民集中反映的噪音擾民問題源于一家正在注冊經營的公司,社區民警現場對該公司的相關證照進行查驗、對從業人員逐一盤查登記。同時,社區民警現場就居民反映的突出問題向該單位負責人進行通報,宣講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11月8日上午,社區民警再次將該單位負責人陳某約至海亮警務室開展警示談話并下發《噪音擾民行為法律責任告知書》,同時告知該負責人經營過程中要合理安排好時間、避免擾民問題再次發生。
下一步,海亮警務室將繼續排查發現群眾集中反映的突出問題,切實解決好人民群眾身邊的操心事、煩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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